雖說是創業階段,但該避免的風險還是必須要避免,彎路必須要少走或者不走。
現在勞動用工糾紛案呈逐年攀升的趨勢,怎么樣適當的避免勞動用工風險是所有企業都面臨的和要解決的問題。
那樣初創企業怎么樣避免職員申請勞動仲裁的風險呢?1、企業無論是什么階段,各項規章規范必須要打造和完善。
在企業初創期規范管人更是尤為重要。
還要提醒的一點是,企業在做規范和步驟時絕對不能違背國家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
那樣你的規范需要是合理合法的。
2、企業和職員之間必須要簽合法且標準的勞動保障局下發的制式勞動合同,好多企業要么和職員一直不簽協議要么自己企業草擬一份慘雜著自己好多霸王條約的無效合同和職員來簽訂,簽了也是不合法,做無用功。
等到出現勞動糾紛時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還需支付勞動者未簽協議2倍的經濟補償金。
所以簽上勞動合同非常重要,履約更要緊。
3、企業不管什么狀況,想防止勞資、勞動糾紛那樣必須要做好基礎人事工作。
在職員入職一個月之后都要給職員繳納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的五險一金中的其中一金也即住房公積金是國家不強制企業為職員繳納,但五險必須要給職員繳納。
這個是國家強制企業給職員的福利保健手段,同時也是這兩年勞動糾紛案發生的高頻點。
4、辭退職員必須要給職員合理給付經濟補償金,包含試用期,假如職員不追究則罷,一旦追究,那樣也是要付經濟補償金的。
既然是企業辭退職員在先,那樣就沒理由不付給職員經濟補償金。
何況一旦發生糾紛,經過不少周折企業還是要給付這部分補償的。
5、女人三期不能辭退職員。
什么是三期?即:懷孕期、產期、哺乳期不能辭退,這個勞動合同法有明文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能根據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風險作業的勞動者沒有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患者在診斷或者醫學察看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具體大伙可以查閱勞動合同法,一旦辭退,假如職員起訴單位,基本上單位要敗訴。
6、有格局和會管理的老板都是讓職員在工作時間內高效工作,防止無畏加班加點。
假如確實需要加班的狀況,加班一小時以外都要支付加班薪資。
尤其是國家法定節假日沒什么要緊的事就不要讓職員加班了。
加班費也挺高的,讓他們休息好了,后面好好投入工作。
加班費也是一個社會熱門問題,遭到廣大人民群眾的關注,當然也是這兩年勞動糾紛案的高頻觸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