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般在注冊企業的時候會遇見一些麻煩問題,下面是記者收拾的一些注冊公司容易見到的問題,期望可以幫助到大伙。
1、注冊公司如何取名更容易通過審核? 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字應當符合《企業名字登記管理規定》、 《企業名字登記管理推行方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的名字應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
工商查名基本規則:(1)同行業的公司字號不可以同名同音。
(2)查名是兩兩查名,即兩個以上字號時要拆開分別查名,假如其中任意兩個字不可以用,那樣整個字號都不可以用。
2、公司注冊下來拿到那些資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 ; 2)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3)公司章程(原件到工商局調取) 3、注冊公司分什么種類,如何不同? 以有限責任公司為例,大致分二類: 1.服務類公司:如咨詢、中介、科技服務、文化交流服務、零售貿易等。
2.商貿類公司:如商品制造、批發貿易、集團等。
4、個體工商戶與公司不同 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相應責任。
個體工商戶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個體工商戶不擁有法人資格。
公司擁有法人資格。
5、注冊資本實繳與認繳不同 認繳這個詞是從新公司法修改后被大規模用進公司法的。
在公司法修改前,成立一家公司是非常費力的。
不但在注冊資本的金額上有需要,在出資形式上等多方面有需要。
以前是實繳出資,目前就是認繳出資,這也是最大改革初之一。
但具體什么是實繳,什么是認繳呢? 在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前。
對公司創建的注冊資本都是有需要的,不但在金額上有下限,在形式上也是有嚴格需要。
需要出資人對于資本需要是實質繳納上,才能到工商局進行注冊。
而新公司法生效之后,對于公司創建條件的需要就大大的放松了。
只有少部分行業公司注冊還需要注冊資本,與資本形式。
大多數行業公司注冊資本下限撤銷,這也就是大家所說的一元可以成立企業的緣由。
而且形式也不再是需要實繳而是可以先說明自己出資多少,就能注冊公司了。
認繳和實繳幾乎是兩個對立的定義了。
6、以前注冊的公司被吊銷了?能注冊新公司嗎? 不可以,被吊銷后你會上工商和稅務機關的黑名單,稅務需要繳納罰款后才能解除。
工商一般3年自動解除。
7、注冊公司股東有什么責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有限責任企業的股東對于企業的債務只以其出資額為限負有間接責任,即股東不必以自己個人的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出資填補義務;在以下狀況下,有限責任企業的股東承擔出資填補的義務:在公司設立時,假如某股東不是以貨幣出資,而是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用權出資的,進行評估作價后如其實質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評定的價額,則應當由出貨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差額,其他股東應付其承擔連帶責任。
5、追加出資義務;追加出資,就是股東除去根據各自認繳額出資以外,股東會還可以作出決議,需要股東超越其出資金額第三繳款。
追加出資義務在公司章程中是任意記載事情,即《公司法》并不列舉其內容,但一經記載,就應發生效。
6、在公司核準登記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資。
7、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賴。
8、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